在北京开一家书店是需要办理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的1。办理条件如下:
基本条件:
如果是办理出版物零售经营许可证,经营者应当具有初级以上出版物发行员职业资格;若是办理出版物批发经营许可证,则经营者应当具有中级以上出版物发行员职业资格。不过,目前部分区域对于零售的人员资质要求有所放宽,但具体仍需结合所在区域的规定来确定。
有确定的名称和经营范围:企业名称应符合相关规定,经营范围中需明确包含 “出版物零售” 或 “出版物批发”(根据实际经营模式选择)等与出版物经营相关的表述。
具备相应的人员资质:
经营场所条件:
有固定的经营场所:经营场所须是真实存在且固定的,无论是自有房产还是租赁房屋均可,但需要提供相关的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等材料。如果是实体书店,其经营场所应符合商业或办公用途(部分区域对于仅从事网上销售的,办公用途的经营场所也可接受)。
场所面积要求(视经营模式而定):一般来说,单纯的出版物零售对于经营场所面积没有严格的统一要求,但如果申请出版物批发经营许可证,通常要求经营场所的面积不得小于 50 平方米2。
其他条件:
三年内无相关违法违规记录:申请企业需要Zui近三年内未受到新闻出版行政部门xingzhengchufa,无其他严重违法记录。
具备安全消防管理制度及设施:经营场所需要有相应的安全消防管理制度,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以确保经营场所的安全。
在北京办理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的流程如下:
准备材料:
房屋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提交经营场所的房屋产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或者经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合同有效期应不少于 6 个月。
平面图和方位图:绘制经营场所的平面图,标明各个区域的功能布局;同时提供经营场所的交通方位图,以便相关部门了解场所的位置。
申请表:填写《出版物零售企业设立申请登记表》或《出版物批发企业设立申请登记表》,表格可在相关部门网站下载或在政务服务中心领取。
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的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企业公章,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应包含出版物零售或批发等相关内容3。
公司章程(个体户无需提供):企业需提供公司章程,章程应明确企业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等内容。
法定代表人及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提供法定代表人及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经营场所证明:
安全消防管理制度文件:制定并提交企业的安全消防管理制度文件,确保经营场所的安全。
其他材料:根据具体情况,可能还需要提供如银行资信证明(个体户一般不需要)、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若委托他人办理)、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外资企业需提供)、网络信息情况说明(涉及网络销售的企业需提供)等材料。
提交申请:
将准备好的申请材料提交至企业所在地的区级文化和旅游局(原新闻出版广电局)或政务服务中心的相关窗口。部分地区也支持网上申请,可登录当地政务服务网,按照系统提示上传申请材料。
审核:
材料审查:相关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核对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合法性。如有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情况,会通知申请人补充或修改材料。
现场核查(部分情况):对于出版物批发企业或有必要进行现场核实的申请,相关部门会安排工作人员对经营场所进行现场勘查,检查场所的面积、布局、设施等是否符合出版物经营的要求。
审批:
经过审核后,审批部门根据审核结果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决定。对于符合条件的申请,颁发《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对于不符合条件的申请,出具不予许可的决定书,并说明理由。
领取证件:
申请人根据通知,到指定地点领取《出版物经营许可证》,也可以选择邮寄的方式获取证件。领取证件后,应将其悬挂在经营场所的显眼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