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公司企业股转给个人的税务申报流程如下:
确定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及申报期限:
根据相关规定,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视为股权转让行为发生,纳税义务产生:受让方已支付或部分支付股权转让价款;股权转让协议已经签订生效;受让方已经实际履行股东职责或者享受股东权益;国家有关部门判决、登记或者公告生效;相关规定的特定行为已经完成;税务机关认定的其他有证据表明股权已经发生转移的情形。
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的申报期限为股权转让行为发生后的次月 15 日内。
准备申报材料:
如果按规定需要进行资产评估的,需提供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出具的净资产或土地房产等资产价值评估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若计税依据明显偏低但有正当理由的,需根据不同情况提供相应的证明资料,如因国家政策调整导致低价转让股权的相关政策依据原件及复印件;亲属间转让的亲属关系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证明转让价格合理且真实的本企业员工内部转让的相关法律、政府文件或企业章程规定原件及复印件等。
股权转让合同(协议):原件及复印件,合同中需明确股权转让的价格、双方的权利义务等关键信息1。
股权原值证明材料:例如出资证明、购买股权的支付凭证等,用于确定股权的初始价值1。
转让双方身份证明:转让方如果是企业,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等;受让方是个人的,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
其他相关材料1:
网上申报(以北京市电子税务局为例)3:
受让方登录北京市网上税务局(自然人版),完成注册和实名认证。进入系统后,找到相关的申报模块,如 “税费申报及缴纳”,选择 “个人股东变动情况报告表(扣缴义务人)录入”,填写个人股东变更情况报告。
被投资企业登录北京市电子税务局,点击 “我要办税” 进入 “其他服务事项” 模块,找到 “股权转给被投资企业报告事项” 模块,填写报送 “个人股东 / 股权变动报告” 及 “被投资企业董事会 / 股东会报告”(可拍照或扫描上传加盖公章、签字齐全的股东会决议、资产负债表等)。
受让方为自然人(扣缴申报):
受让方为企业(自行申报):被投资企业登录北京市电子税务局,进行相关申报操作,一般只需完成上述被投资企业的申报步骤即可,但具体要求可能因企业类型和税务机关规定略有差异。
现场办理(如有需要):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或代理人携带纸质资料前往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办理申报1。税务机关工作人员会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如有问题会要求补充或修改材料;审核通过后,缴纳相应的税款。
获取完税凭证:缴纳税款后,税务机关会出具完税凭证,作为股权转让税务申报完成的证明。这一凭证在后续的工商变更等手续办理中可能会需要用到
变更股东流程
1、准备齐全变更资料
2、取得完税证明
3、工商变更
4、变更了法人需要变更银行
变更股东资料: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2、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3、新旧股东身份证复印件;4、同意股东转让股权的股东决议;5、股权转让协议;6、修改后的章程或章程修正案(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并该公司公章);7、股东的个人所得税的完税凭证7、公章变更股权全部搞定需要5-7个工作日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