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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部新闻
一分钟带你了解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轻松拿下
发布时间: 2024-11-11 16:07 更新时间: 2024-11-24 09:00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又可以称为图书经营许可证,是指从事报纸、期刊、图书、电子出版物等 批发或者零售业务的企业需要办理的行政性许可证书。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分为: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批发);出版物经营许可证(零售)。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应在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办理,提交申请材料并且经其审核后,报新闻出版总署审批。新闻出版总署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办理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前置条件

1、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出版物零售

2、有实际经营场所无论是电商或实体

3、有相应出版物经营产品清单如图书

办理出版物经营许可证需要材料

1、申请书

2、申请表

3、营业执照副本

4、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5、网上销售的店铺网址链接截图(网上书店)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需要办理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的企业:

从事报纸、期刊、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等相关出版物的总发行、批发、零售以及出租、展销业务的经营者,都需要办理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分为“出版物批发”和“出版物零售”两种业务经营形式,其申请条件和要求不同,具体情况根据经营者需求而定。“出版物批发”企业办理,可以做零售和批发业务,“出版物零售”只能做零售业务,不能做批发业务。

哪些企业需要办理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只要是经营有关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等相关业务的总发行、批发、零售、出租以及展销的活动,就必须申请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1、总发行:指由唯一供货商向其他经营者销售出版物。

2、批发:指供货商向其他出版物经营者销售出版物。

3、零售:指经营者直接向消费者销售出版物。

4、出租:指经营者以收取租金的形式向读者提供出版物。

5、展销: 指主办者在一定场所、时间内组织出版物经营者集中展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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