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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部新闻
开展无人机业务,需要办理无人机经营许可证吗?普通公司可以办理吗?办理要求有什么
发布时间: 2025-01-20 14:23 更新时间: 2025-01-21 09:00

无人机经营许可证和无人机运营许可证实际上是同一种证件,正式名称是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经营许可证

无人机经营许可证办理条件:

取得通用航空经营许可,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从事通用航空经营活动的主体应当为企业法人,主营业务为通用航空经营项目。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为中国籍公民。

(二)企业名称应当体现通用航空行业和经营特点。

(三)购买或租赁不少于两架民用航空器,航空器应当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登记,符合适航标准。

(四)有与民用航空器相适应,经过专业训练,取得相应执照或训练合格证的航空人员。

(五)设立经营、运行及安全管理机构并配备与经营项目相适应的专业人员。

(六)企业管理人员应当完成通用航空法规标准培训,主管飞行、作业质量的负责人还应当在Zui近六年内具有累计三年以上相关专业领域工作经验。

(七)有满足民用航空器运行要求的基地机场(起降场地)及相应的基础设施。

(八)有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经检测合格的作业设施、设备。

(九)具备充分的赔偿责任承担能力,按规定投保地面第三人责任险等保险。

(十)民航局认为必要的其他条件。

经营许可证的管理:

1、经营许可证分为正本和副本,正本和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经营许可证正本应当置于通用航空企业住所或者营业场所的醒目位置。

3、经营许可证所载事项发生变更的,通用航空企业应当自变更事项发生之日起15日内向住所地民航地区管理局提出变更经营许可证载明事项的申请。

4、民航地区管理局应当将经营许可证的变更、注销等情形的相关审核材料及时报送民航局备案,民航局定期予以公告。

 无人机经营许可证1

5、除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外,经营许可证持续有效。

6、发生经营许可证遗失、损毁、灭失等情况的,通用航空企业应当自发生之日起15日内向住所地民航地区管理局申请补发,并在相关媒体发布公告。

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1995年10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6号主席令,自1996年3月1日起施行)。

2.《通用航空经营许可管理规定》(2016年4月7日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31号公布,2016年6月1日起施行)。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从事无人机经营活动的企业必须先取得通用航空企业无人机经营许可证,才能进行相关经营活动。该许可证的办理依据主要包括企业的资质条件、无人机的适航性、飞行计划、飞行安全保障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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