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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部新闻
怎么办理,常见问题解答分享营业性演出许可证
发布时间: 2024-08-20 15:12 更新时间: 2024-11-22 09:00

营业性演出许可证指的是具有开展经营性演出活动申请资格的承办者,在通过了文化部或者各地文化局审核后取得的一种允许其可以正式演出的演出许可性证书。其中,申请资格指的是取得文艺性演出许可的文艺表演团体、演出场所以及个体演员,方可从事各类营业性演出活动。

营业性演出是指以盈利为目的为公众举办的现场文艺表演活动,无论是国外来华的演出,还是大陆、港澳台的演出,都属于营业性演出。

哪些业务需要办理?

01. 以盈利为目的、通过售票或者接受赞助的,支付演出单位或者个人报酬的;

02. 以演出为媒介进行广告宣传或者产品促销的;

03. 以其他盈利方式组织演出的方式为公众举办的现场文艺表演活动的

营业性演出许可证申请材料:

01、营业性演出申请登记表;

02、《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副本(或《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备案证明》副本、 《个体演员备案证明》复印件;

03、演员名单、演员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和参演的文艺表演团体的《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副本复印件,有效身份证明;

04、居民身份证;

05、演出协议或文艺表演团体、演员同意参加的书面函件;

06、营业执照;

07、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备案证明;

08、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

09、舞台、看台依法验收文件或安全搭建承诺书;

10、《安全保卫工作方案》;

11、《灭火、应急疏散预案》 ;

12、演出举办单位(个人)与演出场所的协议或演出场所出具的场地证明;

13、与节目单对应的视听资料;

14、与节目单对应的视听资料;

15、演出内容(剧本,歌词等);

16、演出场所经营单位《营业执照》。

另外,全国各地因区域政策不同,办理所需要的资料及流程也可能有所差异,具体以当地相关部门要求为准。

办理营业性演出许可证流程:

1、注册并登录文化部系统;

2、熟悉办理包括企业基础材料和相关报告材料;

3、整理填报许可资质所需材料;

4、提交许可申请材料;

5、文化厅(文化局)审批;

6、不予批准或退回修改;

7、予以批准;

8、提交纸质材料;

9、预约并领取许可证书。


联系方式

  • 电  话:13693635514
  • 联系人:朱经理
  • 手  机:136936367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