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如何界定是否属于外资企业?
外资企业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规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中国投资者和外国投资者共同投资或者仅由外国投资者投资的企业。
特别需要注意的是,办理EDI证是需要进行股权追溯的,所有股东均需要往上追溯至国有出资或者自然人为止。也就是说即便是直接股东没有外资,往上追溯间接股东有外资(含港澳台地区),也是需要走外资审批申报流程来办理EDI证的。
办理外资EDI许可证对股权要求无限制,外资100%也可以申请办理
一、公司有外资成份可以申请ICP、EDI许可证吗?申请需要满足哪些要求?
(1)、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ICP):
外资占比不能超过50%,必须中方为主导权,另外法人必须是中国人(需要提供身份证信息)
(2)、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在线数据处理与数据交易(EDI):
为了招商引资,工业和信息化部规定,办理EDI许可证外资占比可以是,但是法人必须是中国人(需要提供身份证信息)
办理流程
资料齐全通过工信部系统提交申报,审批周期30-40个工作日。
一、办理许可证申请必要条件:
1.注册资本:100万;
2.经营范围包含: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
3.公司名下至少三名人员交shebao。
外资企业办理ICP EDI流程:
资料齐全通过工信部系统提交申报,审批周期为受理后30个工作日批准。
外资企业申请EDI证相关法规依据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放开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经营类电子商务)外资股比限制的通告工信部通[2015]196号,在全国范围内放开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经营类电子商务)的外资股比限制,外资持股比例可至100%。
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管理规定》
外商投资设立电商平台的大致流程为:
1、申请人递交电商项目申请;
2、工信部(必要时会同发改委)审核申请人项目申请,通过后出具《外商投资经营电信业务审定意见书》;
3、申请人凭《外商投资经营电信业务审定意见书》向国务院或地方商委(根据经营地域范围不同相应申报)报送企业设立合同及章程;
4、商务部门出具《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5、凭《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至工信部办理《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6、工信部出具《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7、凭《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及《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至工商部门办理企业登记;
8、工商出具《企业经营营业执照》完成工商登记。
满足申请条件:
外资占比要求:外资出资比例最终不得超过 50%(部分地区对于港澳资企业在特定业务上有不同的股权比例规定,例如在部分增值电信业务中,港澳资股权比例有不同限制条件)。
注册资本要求:如果从事全国范围的业务,注册资金至少 1000 万;若业务范围只在省内,注册资金至少 100 万。
其他要求:公司名下至少三个人员交shebao;公司及其主要投资者和主要经营管理人员未被列入电信业务经营失信名单;申请公司是境内依法设立的公司,其法定代表人应为持有居民身份证的中国大陆公民。
准备申请材料:
基础材料: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法人身份证;公司章程(加盖工商调档查询章);完整详细的股权结构图。
投资者材料:中外方投资者的有关证明材料;外方主要投资者电信业务运营经验证明材料(外方股东中占比最大者,占外方总出资额的 30% 以上)。
其他材料: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电信主管部门要求准备的其他材料。
股权结构方面外资比例限制
总体外资占比一般不得超过 50%。不过,对于港澳资本在部分地区和部分增值电信业务领域可能会有特殊的股权政策优惠。例如,在某些粤港澳大湾区的政策支持下,港澳资企业在特定业务场景中的股权比例限制可能会适当放宽,以促进区域经济融合和业务发展。
股权清晰性要求
企业必须提供完整详细的股权结构图,清楚展示股权穿透情况。这是为了确保监管部门能够明确企业的实际控制人和资金来源,避免出现股权结构复杂导致的监管难题或潜在风险。
注册地与性质要求
申请公司应为境内依法设立的公司,这意味着公司的注册地必须在中国内地。并且法定代表人应当是持有居民身份证的中国大陆公民,以确保企业运营和责任主体的明确性,方便监管部门进行管理和监督。
注册资本要求
若是从事全国范围的业务,企业注册资金至少要达到 1000 万;若业务范围仅在省内,注册资金至少 100 万。充足的注册资本能够保证企业具备相应的经济实力来开展和持续运营 ICP 相关业务,也是衡量企业经营能力的一个重要指标。
人员资质要求
公司名下至少要有三个人员缴纳shebao。这体现了企业的正常运营状态,并且这些人员可能涉及 ICP 业务的运营、管理等关键环节,通过shebao缴纳可以证明企业与员工的合法雇佣关系。
投资者证明材料
需要提供中外方投资者的有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投资者的营业执照(对于企业投资者)、身份证明(对于自然人投资者)等。对于外方主要投资者(占外方总出资额的 30% 以上),还需要提供电信业务运营经验证明材料。这些材料用于验证投资者的合法性和资质,特别是外方投资者的电信业务经验有助于评估其在 ICP 业务运营方面的能力。
业务相关材料
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是非常重要的材料。项目建议书应详细介绍企业开展 ICP 业务的背景、目的、市场定位等内容;可行性研究报告则需要从技术、经济、市场等多个角度论证企业开展 ICP 业务的可行性,包括技术方案、市场需求分析、财务预算和效益分析等部分。这些材料能够让监管部门全面了解企业的业务规划和预期效果。
前置审批环节
要先获取外商投资经营电信业务审定意见书。申请过程中,电子材料先向当地管局官网提交,审核通过后系统会提交到通信发展司再次审核;网审通过后,还需要准备对应的纸质材料递交给通信发展司等待审核。在获得审定意见书后,才能凭此向国家商务主管部门申请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这两个前置审批环节紧密相连,缺一不可,且每个环节都有严格的审核标准和流程。
许可证申请环节
在进行 ICP 许可证申请时,企业需要在工业和信息化部的电信业务市场综合信息系统进行网上填报信息申请,所有材料上传完成后提交申请,并准备好申办材料的纸质版报送相关部门。整个过程中,要密切关注审核进度和反馈信息,若材料不符合要求,工信部会以书面形式通知企业并说明理由。企业需要及时修改并重新提交材料,以免影响审批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