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企业办理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在哪个部门办理,批发和零售有什么区别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又可以称为图书经营许可证,是指从事报纸、期刊、图书、电子出版物等批发或者零售业务的企业需要办理的行政性许可证书。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的用途广泛,既可满足监管部门的政策要求,也是相关企业合法合规经营的需要。若无此证,则可能面临监管部门查处、高额罚款等处罚。一般办理零售就行了。 出版物(零售)许可证申请所需材料清单 1、 申请表(见附件)无需扫描,只要word电子版。 2、 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经营范围须增加上出版物零售) 3、 法定代表人及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扫描件; 4、相应入住网站截图; 5、 房屋租赁协议、产权证明(房产证)扫描件如果是个人产权,需要房主在房产证复印件上签字,如果是企业产权,需要在房产证复印件上加盖产权方红章)(提交材料时需要提供租赁协议原件),项目地址不一致需提供承诺书。 6、 室内平面图草图; 7、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书
什么情况下要办理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只要是经营有关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等相关业务的总发行、批发、零售、出租以及展销的活动,就必须申请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无论是在线上还是线下,都是必须要办理这个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的。 二、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办理要求 1、完成工商注册登记,即有营业执照 2、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出版物零售业务 3、有固定经验场所办理出版物经营许可证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已完成工商注册登记 :企业或个体户需具备合法的工商注册登记手续。 经营范围与许可证类型相适应 :申请的经营范围需与所申请的许可证类型相符。 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批发类经营场所面积不少于50平方米,零售类也需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具备健全的管理制度 :包括符合行业标准的信息管理系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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