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是影视剧制作与发行必备的一个许可证。现在影视公司很多,对于这类许可证的要求也是很多的,但是很多人并不是很了解这个许可证的一些办理要求或者材料。今天就带大家了解一下广播电视节目经营许可证的用处,和怎么办理。
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或从事专题、专栏、综艺、动画片、广播剧、电视剧等广播电视节目的制作和节目版权的交易、代理交易等活动的行为就需要申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简称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业务应用: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或从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活动应当取得《广播电视节目制作 经营许可证》。即指从事微电影、专题、专栏、综艺、动画片、广播剧、电视剧等广播电视节目的制作和节目 版权的交易、代理交易等活动的行为。
办理条件124:
主体资格: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境内社会组织、企事业机构(不含在境内设立的外商独资企业或中外合资、合作企业),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机构名称、组织机构和章程。
人员要求: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人员、资金和工作场所。通常要求企业有不少于三名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管理人员。
资金要求: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 300 万元人民币。
守法记录:在申请之日前三年,其法定代表人无违法违规记录或机构无被吊销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记录。
其他条件:满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材料12:
申请表:书面申请,并填写《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机构章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章程。
可行性报告:开展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业务可行性报告。
人员材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及简历;主要管理人员(不少于三名)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简历、业绩或曾参加相关专业培训证明等材料。
资金证明:注册资金或验资证明。
场地证明:办公场地证明。
企业证照:企事业单位执照或工商行政部门的企业名称核准件。
审批流程:
提交申请:根据规定准备好申请材料后,向相关审批部门提交申请。在京的中央单位及其直属机构申请该许可证,报广电zongju审批;其他机构向所在地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经逐级审核后,报省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审批。
审核:审批机关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如有需要会要求申请人补充或修改材料。审核时间一般为 20 个工作日左右,但可能会因申请量、材料完整性等因素有所不同
决定与备案:对符合条件的申请,审批机关会核发《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对不批准的,会向申请机构书面说明不予批准的理由。省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应在做出批准或不批准决定之日起的 1 周内,将审批情况报广电zongju备案1。
有效期与年检:该许可证的有效期一般为 2 年。持证机构需要在每年的特定时间段(通常为每年 1 月至 3 月)进行年检。
申报程序(一)受理:申请人应按照申请材料目录提交申请材料,材料应齐全并符合法定形式。
(二)审查:申请材料齐全并符合法定形式,申请人符合法定行政许可的条件。
(三)决定:标准同审查标准。
(四)制发校核、告知送达:
1、申请文件材料及其附件齐全、规范、有效,法律文书应完整、正确、有效,送达文书和归档应及时、准确、材料完整。
2、告知应及时、准确、全面,听取申请人的陈述和申辩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