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 ICP 许可证的办理流程较为复杂,以下是详细的办理步骤:
满足申请条件:
股权比例要求:外资占比不超过 50%。若外资是港澳的,在部分增值电信业务上有特殊的股权比例规定,例如对于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仅限于经营类电子商务)等业务,港澳资股权比例不设限制;对于内地境内互联网虚拟专用网业务等,港澳资股权比例不得超过百分之五十。
注册资本要求:经营全国的或者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的经营增值电信业务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 1000 万元人民币;经营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的经营增值电信业务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 100 万元人民币。
其他要求:申请公司是境内依法设立的公司,其法定代表人应为持有居民身份证的中国大陆公民;公司及其主要投资者和主要经营管理人员未被列入电信业务经营失信名单等。
准备申请材料:
基础材料: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身份证。
章程相关:公司章程(加盖工商调档查询章),明确公司的组织架构、股权结构等信息。
股权结构材料:完整详细的股权结构图,便于审核部门清晰了解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办理股权追溯(所有股东均需要往上追溯至国有出资或者自然人为止)。
投资者证明:中外方投资者的有关证明材料,如外方投资者的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明等。
经验证明:外方主要投资者电信业务运营经验证明材料(外方股东中占比最大者,占外方总出资额的 30% 以上),证明外方投资者在电信业务方面具有相应的运营经验。
其他材料: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电信主管部门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等。
申请外商投资经营电信业务审定意见书:
网上提交:准备齐全电子材料向当地通信管理局官网提交,审核通过后系统会提交到通信发展司再次审核。
纸质材料递交:网审通过后,准备相对应的纸质材料递交给通信发展司,等待审核。
获取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提交材料:凭审定意见书向国家商务主管部门提交材料,材料通常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关于投资的一致通过的董事会决议、外商投资企业的批准证书和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验资机构出具的注册资本已经缴足的验资报告、外商投资企业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外商投资企业缴纳所得税或减免所得税的证明材料、被投资公司的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的其他材料。
审批流程:由各省商务厅初审,初审通过后报商务部审核批准,期间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要求补充其他材料。
申请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提交申请:向工信部提交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申请,此时申请流程和材料与申请普通内资 ICP 许可证类似,但需附上之前取得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等相关文件。
审核与领证:
审核:工信部对企业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若材料存在问题会通知企业补充或修改,审核时间一般为 15 - 20 个工作日(具体可能因地区和具体情况有所不同)。
领证:审核通过后,工信部下发许可证,企业按照通知领取许可证,部分地区可能会将证书邮寄给企业。
外资企业申请EDI证相关法规依据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放开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经营类电子商务)外资股比限制的通告工信部通[2015]196号,在全国范围内放开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经营类电子商务)的外资股比限制,外资持股比例可至100%。
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管理规定》
什么是外资ICP经营许可证
ICP经营许可证全称----“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信息服务业务(仅限互联网信息服务)”。外资icp经营许可证指的是含外资股份企业在我国展开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所需办理的经营资质。
审核部门:工业与信息化部/省通信管理局